被辞退的公务员离职前怎么处理 2024辽宁牧雁春法律指导
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解聘的,应当在辞职前办理职务交接手续,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。
【说明】本条是公务员辞职、解聘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接受审核的规定。 (一)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解聘的,应当在辞职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。根据《国家公务员辞职、解聘暂行条例》规定,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解聘的,应当自批准之日起半个月内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和辞职、解聘手续,并必要时进行财务审计。拒不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的拒绝接受财务审计的,将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。
1.完成正式交接手续。每个公务员都负责一定的公共事务。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解聘后,离开公务员队伍,但其承担的公共事务必须由其他公务员接替。为了保持公务的连续性,保障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,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解聘后必须办理转职手续。例如,您可以分配您负责或处理的各种任务,解释每项任务的进度,交出您保留或使用的各种文件和办公工具。未完成正式交接手续不得离开。
2.接受审核。
我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审计制度。不仅有国家专门审计机构的审计,各个单位也有内部审计。时间审计范围和强度不断扩大,公务员离任审计也日趋常态化。因此,该法进一步规定,公务员辞职、被解聘,必要时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审计。对辞职、被开除的公务员,负责人、财产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接受财务审计,检查其任职期间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,确保单位财务支出合法合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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